中国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今日发文称,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。法治兴则市场兴,法治强则监管强。要更好发挥法治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的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作用。加快推动制定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、上市公司监管条例、公司债券监管条例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,大幅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。强化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立体化追责,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,为各类主体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,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促进资本市场创新发展。
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切实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
发文指出,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。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,又自带风险基因,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。要坚持系统思维、底线思维、极限思维,统筹好发展与安全、开放与安全,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风险,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,切实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。强化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,完善对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反馈改进机制。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问责追责机制,压实风险防控责任。